11月25日,江苏省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,不断提升江苏省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江苏省委书记、省总林长吴政隆,江苏省长、省总林长许昆林作出批示。江苏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、省副总林长费高云出席会议。
吴政隆在批示中指出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之一,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自觉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,全方位、全地域、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全面落地见效,推动林业资源生态保护修复等各项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到实处,切实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、优良生态产品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,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、更好“扛起新使命、谱写新篇章”贡献林业力量,以实际行动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许昆林在批示中指出,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,全省上下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部署要求,构建了职责明确、运行顺畅的五级林长制体系,为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江苏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,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。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以林长制为抓手,严格林业资源保护,推进林业生态建设,强化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,加强基层基础建设,进一步压实责任、健全机制,着力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,为“扛起新使命、谱写新篇章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会议就扎实做好江苏省林长制工作作具体安排,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,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政治自觉,持续推进绿美江苏建设、加强林业生态保护,深化改革创新,落实五级林长制体系,完善网格化管理,强化基层基础保障,着力打造富有江苏特色的林长制,切实筑牢美丽江苏的绿色生态基底。
江苏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,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。苏州市、宿迁市、南京市雨花台区、泰州市泰兴市作交流发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