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6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将正式施行。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于5月25日启动以“依法保护湿地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”为主题的《湿地保护法》宣传月活动。
5月25日,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“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线上宣讲会”,宣读《保护湿地倡议书》,邀请北京林业大学张明祥教授、世界自然资金会(WWF)顾问雍怡博士、青海大学李希来教授、青海师范大学毛旭峰教授,进行《湿地保护法》和高原湿地保护修复主题宣讲,为本次宣传月活动拉开序幕。宣传月活动期间,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还将集中开展系列活动,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。
一是组织在线答题。联合相关单位通过“法宣在线”平台组织开展《湿地保护法》在线答题活动。
二是召开专题座谈会。联合相关单位进行全省《湿地保护法》座谈会。加强与自然资源、住建、水利、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衔接,积极构建多部门湿地保护协同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。
三是开展美湿地评选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“‘湿’在高原—大美青海 寻找美湿地”活动。
四是开展专题培训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,开展专题培训,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业务干部进行培训、轮训,切实提升干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五是湿地自然教育。结合各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活动,开展以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为主题的法治宣教活动,提升青少年和社会群众法律意识。
六是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。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面向全社会播放《青海湿地保护》视频,印发一张图读懂《湿地保护法》,发布《青海湿地保护倡议书》等,广泛开展《湿地保护法》宣传活动,营造良好氛围。
青海是湿地大省,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显示,青海省湿地面积7651万亩,占湿地总面积的21.86%,位居。目前,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3处,湿地公园20处,省级重要湿地32处,湿地保护率达64.32%。下阶段,青海省将把宣传好、贯彻好、实施好《湿地保护法》作为工作重点,坚持“保护优先、严格管理、系统治理、科学修复、合理利用”的湿地保护原则,依法严格湿地占用管理,不断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,加快推进湿地保护分级管理体系,努力提升湿地保护治理水平,不断探索高原湿地保护修复新措施,全面推进新时期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