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日,重庆市林业局召开共商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座谈会。
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围绕长江上游(重庆段)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及生存力评价、保护对策、监测评估方案和保护行动计划等内容进行了学术交流,并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、重庆市水利局、重庆市农业农村委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、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、重庆海事局、长江重庆航道局、长江泸州航道局、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以及大渡口区、九龙坡区、江津区、永川区林业局集中学习了《长江保护法》,共商贯彻落实措施,在共同推进鱼类保护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方面达成共识。
重庆市林业局强调,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《长江保护法》,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意识;要加强协同联动,在长江航道建设、整治、养护时开展科学论证;要强化资源共享,协同推进鱼类保护区的保护修复;要开展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破坏岸线河道、非法捕捞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。